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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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 2017/5/23 19:34:11
内容: 我是湘漓镇力头村公所尧家甘堂村人。家中有四口人,父母均残疾,家里面宅基地仅70平米左右,只有一个房间,由于人口太多不够住,只能在中间用塑料薄膜隔开,现在想新建住房,4月已向村委申请,目前申请已交到湘漓镇土地所,但多次询问均表示目前没有指标。但是家中情况确实困难,我现在已25岁,弟弟也已经14岁了,大家挤在一个房间住实在是相当尴尬。想请问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要怎么样快速申请建设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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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办
答复时间: 2017/5/26 9:54:57
答复内容: 尧金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桂政发〔2013〕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第四条 严格实行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根据以上两个条款,你提出申请宅基地的确实不能予以审批。 但是,根据桂政发〔2013〕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农村宅基地: (一)村集体组织成员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个子女),分户后需要建住宅又无宅基地的; (二)村集体组织成员需建住宅,没有宅基地或原宅基地面积未达到标准并承诺在宅基地标准面积内扩建住宅的; (三)因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避险、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原宅基地被征收等,需要搬迁另建新住宅的; (四)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五)因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原有宅基地灭失的; (六)因人口增加,现有宅基地面积不能满足居住需求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