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首 页
工作动态
法规政策
土地管理
矿产管理
网上办事
下载中心
您的问题
姓名:
主题:
提问时间:
2017/7/5 9:01:14
内容:
尊敬的局长: 我是溶江镇龙源村委会东田村的村民,今年由于距离问题与他家预备进行水田互换。 一、国家正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请问水田互换签订合同后要去国土局进行确权登记吗?如果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准备这些材料? 二、签订互换合同是只需一式三份(自己一份,他家一份,村委会一份),不用交一份给国土局吗? 三、互换水田后,如果互换双方其中一方变更土地使用形式,双方都要去村委会和国土局备案吗? 恳请能得到局长的注意答复!
回复
答复人: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答复时间:
2017/7/11 9:49:43
答复内容:
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 我国现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文件规定,五年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业部门负责登记,建议您向县农业局咨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