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部门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3月30日10:30在桂林市解放东路7号3楼桂林市天宇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召开拍卖会,依法以其现状公开拍卖兴安县兴桂中路与三台路交汇处(原兴安县政府第二招待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974.29平方米,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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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土告字[2016]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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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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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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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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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兴桂中路与三台路交汇处(原政府第二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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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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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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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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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R≦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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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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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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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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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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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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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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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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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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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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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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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建请〔2014〕2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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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的范围: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境内外公司、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拍卖标的为有底价拍卖。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29日到桂林市天宇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29日向桂林市天宇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转至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上午12:00时以款到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于2016年3月29日下午16:00前到桂林市天宇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3月30日上午10:30在桂林市天宇拍卖有限公司举行。
八、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桂林市天宇拍卖有限公司咨询。从公告之日起竞买人可自行踏勘,我公司定于2016年3月15日10:00-12:00组织申请人对拍卖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联系地址:桂林市解放东路7号3楼 联系电话:0773-2821135 6220488
兴安县土地交易中心 桂林市天宇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