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首 页
工作动态
法规政策
土地管理
矿产管理
网上办事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办事指南及收费标准
索 引 号:
450325-0-2-85-20160708-0001096
文 号:
发布机构: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16年7月8日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办事指南及收费标准
主 题 词:
广西国土资源有形市场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发表时间:2016/7/8 11:42:47 作者: 来源:局财务股 浏览:279
广西国土资源有形市场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
标准
收费对象
批准机关
及文号
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服务
1.收费标准分段累加计算,成交的由委托方和受让方各负担50%,但在委托方和受让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由委托方或受让方单方承担。
2.未成交的,按照补偿服务成本的原则,由交易中心与委托方以起始价为基数,按不超过同档次收费标准的50%双方协商确定。
桂价费〔2009〕443号
(一)矿业权、海域使用权
元
成交价10万元以下部分
元
5.0%
成交价10万元至50万元以下部分
元
3.5%
成交价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部分
元
3.0%
成交价100万元——500万元以下部分
元
2.0%
成交价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部分
元
1.0%
成交价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部分
元
0.5%
成交价5000万元——1亿元部分
元
0.3%
成交价1亿元以上
元
0.1%
(二)土地使用权
成交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元
3.0%
成交价100万元——500万元以下部分
元
2.0%
成交价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部分
元
1.0%
成交价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部分
元
0.5%
成交价5000万元——1亿元部分
元
0.3%
成交价1亿元以上
元
0.1%
二、招标、拍卖、挂牌转让服务(含矿
业权、海域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1.收费标准分段累加计算,成交的由委托方和受让方各负担50%,但在委托方和受让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由委托方或受让方单方承担。
2.未成交的,按照补偿服务成本的原则,由交易中心与委托方以起始价为基数,按不超过同档次收费标准的50%双方协商确定。
桂价费〔2009〕443号
成交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元
2.5%
成交价100万元——500万元以下部分
元
1.5%
成交价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部分
元
1.0%
成交价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部分
元
0.5%
成交价5000万元——1亿元部分
元
0.3%
成交价1亿元以上
元
0.1%
三、咨询服务
桂价费〔2009〕443号
书面咨询
元/份
双方协议
单位或个人
四、交易程序指南和项目登记服务
元/套
0.5
单位或个人自愿购买
桂价费〔2009〕443号
五、场地租赁费
元/室
天
协商确定
评估机构、房屋交易机构等中介机构
桂价费〔2009〕443号
编辑: 审核:
打印文章
【
关闭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