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6-136-20161115-0001312 文 号:兴国土资发〔2016〕13号 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6年11月15日 主题分类: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 主 题 词: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兴安县 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 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1/15 15:47:36 作者: 来源: 浏览:695

兴国土资发〔2016〕13号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兴安县

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

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兴安县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10日

 

 

 

 


兴安县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6〕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70号)和兴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兴安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安委〔2016〕4号)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圆满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期间(2016年10月下旬至2017年1月底)全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公共安全领域检查。

   检查本系统各部门防火、防盗、防失泄密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开放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有关部门)

    (二)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检查。

    结合矿产督察及日常巡查等工作,对重点矿山、重点地区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采矿权人是否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采矿,是否在采矿许可证批准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从事采矿活动,有无超层越界、超生产规模开采等行为。(牵头部门:矿产开发管理股;配合部门:执法监察大队、各乡镇国土所)

    (三)严厉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按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职责,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工作,通过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执法监察大队;配合部门:矿产开发管理股、各乡镇国土所)

    (四)做好地灾防治、隐患点巡查等工作。

    检查督促辖区范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地灾隐患点巡查、地灾防治宣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及矿山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牵头部门:地质环境管理股;配合部门:矿产开发管理股、各乡镇国土所)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初)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方案工作内容,2016年11月8日前制定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并按步骤实施。

(二)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及督查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

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防范矿山安全风险。

要严格按照本方案中工作内容的各项要求,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安全工作部署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重点督查各单位公共安全检查、在建矿山开发利用专项检查、地灾隐患点巡查、打击非法开采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月下旬)

对百日攻坚战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送县安委办和市国土资源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行动抓出成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百日攻坚战期间,对因失职渎职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一律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按照要求加大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打击力度,特别是对无证采矿行为要采取拆除没收采矿设备和工具、封闭坑道等方法进行取缔;对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迅速立案查处,及早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大宣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矿山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防止攻坚战工作走过场。

(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工作情况。要认真总结各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2016年11月8日、2017年1月23日前上报县安委办和市局矿产开发管理科。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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