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50325-0-9-131-20160812-00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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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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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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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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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专项工作\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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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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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重点地区土地矿产1+1“天眼”执法专项行动
发表时间:2016/8/12 21:09:15
作者:
来源:区国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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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执法新思路,推进日常执法监管,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从8月至10月,在全区部署开展1+1“天眼”执法专项行动。
据悉,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以自治区下发的2016年上半年重点地区卫星遥感监测图斑为依据,开展卫片执法专项行动,及时清理、查处、整改2016年新发现的违法用地、采矿行为;以日常巡查、群众举报和案件综合统计等台账为依据,全面清理、查处、整改辖区内2016年已开工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的用地、采矿项目,符合审批条件的,及时组卷报批,消除违法状态。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强调,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依据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按照卫片执法工作规程要求组织外业核查和内业收集资料,根据内、外业核查成果判定图斑性质;依据巡查台账、日常案件综合统计和群众举报等,清理登记辖区内已开工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的用地采矿项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组织人员实地核实占用土地面积大、占用耕地多的图斑。对核查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列出查处整改清单,分类处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期限,主动消除违法状态。一是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立案,按“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查处。二是对违法轻微的及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整改到位;对该拆除的,依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三是符合完善用地、采矿手续的,落实专人负责跟踪,争取获得建设用地、采矿许可等批准文件。四是对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将涉嫌违法的事实抄告发改、规划、住建、电力等相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制止、整改违法行为。必要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将2016年重点地区土地矿产1+1“天眼”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认真部署、精心安排,扎实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工作。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制度,已下发遥感监测图斑的地区,要全面核查下发的重点地区遥感监测图斑,判定图斑性质;未下发遥感监测图斑的地区,要全面清理、登记辖区内2016年已开工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的用地、采矿项目,确保不留死角。对核查出来的违法行为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规查处,及时通过拆除复耕、完善手续等措施,消除违法状态,决不能不组织查处、借故推脱推迟查处,特殊案件需延期办理的应逐级批准。同时,加大公开曝光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力度,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如实上报2016年重点地区遥感监测图斑核查、查处整改结果和2016年已开工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的用地、采矿项目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组织开展核查抽查,对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给予通报批评或约谈,情节严重的纳入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约谈问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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