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桂林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中心工作,不断深化“保发展、保耕地、保民生、保权益、保稳定”责任意识,多措并举确保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是全面推进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该局完成了桂林市旅游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把市中心城区定为6个等级,临桂区和11个市辖县分为1~4个不同等级,为旅游项目的落户,旅游用地的出让和开发,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出台了《桂林市旅游项目配套旅游地产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为更多的旅游项目顺利落地建设和旅游项目配套旅游地产用地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逐步构建起旅游产业用地科学化、差别化、精细化、生态化的土地利用模式。
二是以点带面耕地保护再上台阶。全市划定城市周边基本农田5567.4公顷,市辖区基本农田面积6699.82公顷,顺利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耕地提质改造立项面积724.6328公顷,预计新增水田691.4402公顷,进一步优化耕地质量;继续扩大表土剥离利用工作范围,完成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2319亩。
三是依法行政促进管理秩序好转。该源局发扬主动作为、敢于碰硬的作风,首创市、县人民政府的本级约谈工作,扎实做好201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同时,依托已形成的市国土资源局对县国土资源局信访事项的问责机制,抓重点保全局,全力做好国土资源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四是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该局编制《桂林市2016年度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实施方案》《桂林市2016年市县立项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统筹推进自治区级重大项目106个,涉及用地面积6290.5公顷;服务市领导跟踪推进“重中之重”和重大项目共75个,落实用地面积2517.42公顷,有力推动了重大项目在桂林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