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公告
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兴安县科学技术协会位于兴安镇三台路用地,土地面积为79.6平方米进行权属公告(具体四至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及其它的土地权益有关者对该宗土地权属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6月31日前书面告知武乡县国土资源局规划利用股,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我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确权给兴安县科学技术协会
特此公告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