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最近印发《广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强调优化土地政策支持,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规划》指出,支持贫困地区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允许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自治区范围内流转使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和扶贫开发工作。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规划》强调,建立示范性贫困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给予每个创业园区财政支持和用地指标支持,入园创业的返乡农民工可申请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带动贫困人口入园就业和创业。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采取村集体成员认可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鼓励村集体流转或利用村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耕地和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节余的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所有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地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选用存量建设用地,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是不得占用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