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评估项目公告(2017年第02号)的安排,经2017年5月31日抽签,确定兴安县高尚镇灯盏窝方解石采石场有限公司矿业权评估项目由以下评估机构承担(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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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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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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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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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高尚镇灯盏窝方解石采石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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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光程矿业开发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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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被选定的矿业权评估机构自行从我局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公告(2017年第02号)中下载《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一式四份,根据公告填写好合同相应条款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含骑缝章),并于2017年6月9日前送(寄)达我局矿产开发管理股。我局将在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矿业权评估专用章后,寄送二份《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给相关矿业权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矿业权评估项目相关评估工作。
联系人:联系人:宾政 0773—6215272
通讯地址:兴安县银杏路11号 邮编:541300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