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现将《兴安县高尚镇灯盏窝方解石采石场采矿权评估报告》进行告知性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22日起至 2017年8月30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并寄(送)武乡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股,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0773—6215272
通讯地址:兴安县银杏广场东侧银杏路11号 邮编:541399。
附件:
1.兴安县高尚镇灯盏窝方解石采石场采矿权评估报告
2.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