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6-136-20171102-0002033 文 号:兴国土资发〔2017〕28号 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7年11月2日 主题分类: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 主 题 词: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兴安县国土资源系统 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1/2 15:33:04 作者: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367

兴国土资发〔201728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兴安县国土资源系统

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国土资办〔20175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兴安县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019

 

 

 


兴安县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回头看”实施方案

 

按照市国土局和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县国土资源系统从7月以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即全县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有效展示集中开展大检查的成果,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我局定于10月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进行再检查、再整改,确保检查全面覆盖,整改全部到位,确保国土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10月1日至1031日。

三、“回头看”内容

(一)对7月份以来取缔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整改落实情况、台账资料整理情况开展“回头看”。(牵头部门:执法监察大队;配合部门:矿产开发管理股)

(二)对有采石场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的县区开展“回头看”。(牵头部门:矿产开发管理股;配合部门:执法监察大队)

(三)对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是否做到零容忍、严执法开展“回头看”。(牵头部门:矿产开发管理股;配合部门:执法监察大队)

(四)对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安委会督查组查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牵头部门:执法监察大队;配合部门:矿产开发管理股)

(五)对“打非治违”情况和“四个一律”要求落实情况、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是否真正取缔关闭到位、有无死灰复燃的现象等开展“回头看”。(牵头部门:执法监察大队;配合部门:矿产开发管理股)

四、工作分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回头看”活动,县国土资源局组成由李广彩副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组员的两个督查组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督查组成员及分工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

(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矿产资源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查处整改,该严厉打击整治的要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

(三)务必继续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辖区大检查行动统计信息,并对“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1027日前报送市局矿管科,邮箱:glgtjkgk@163.com

(四)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台账资料,确实做到有据可查。

 

附件:督查组成员及分工表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印发

附表

督查组成员及分工表

 

分组

姓名

职务

检查督查县(区)

第一组

组长

李广彩

副局长

  严关镇、溶江镇、界首镇、华江乡、兴安镇

 

 

股长

唐疆戈

副大队长

黄道毅

工作人员

李祖斌

工作人员

第二组

组长

唐连忠

大队长

漠川乡、崔家乡、高尚镇、白石乡、湘漓镇

成员

 

副股长

孙燕安

工作人员

唐茂恩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编辑: 审核:

打印文章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