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6-136-20170623-0002041 文 号:兴国土资发〔2017〕14号 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7年6月23日 主题分类: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 主 题 词: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兴安县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6/23 9:24:24 作者: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216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兴安县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21

 

 

 


兴安县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落实各股室、部门审查责任,提高我县建设用地报批材料质量和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69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三级联审”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3号)、《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制度>的通知》(市国土资规〔2017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审查内容为兴安县辖区范围内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的用地项目。

第三条  建设项目用地在县局实行内部会审制,设置统一的会审岗位,采用会议集中会审和网上会签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审查申报用地报件材料。局成立建设项目用地会审小组,会审小组设7岗,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耕保股、审批办、规划股、利用股、地籍股、执法监察大队、法规股、财务股等股室主要负责人或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

第四条  审批职责划分

建设用地报批审查由耕保股牵头,审批办、规划股、利用股、地籍股、执法监察大队、政策法规股、财务股、纪检监察室等股室,按职责划分参与会议会审和网上会签,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耕保岗:耕保岗设置在耕保股,主要负责:组织用地报批材料,审查建设用地项目报批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落实补充耕地指标,耕地补充方案是否可行;涉及被征地农户的是否落实社保审核意见;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是否符合占用基本农田条件;审核电子报盘系统中报件是否符合本岗位要求。

2、规划岗:规划岗设置在规划股,主要负责:审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规划的,是否已按规定完成了规划修改、调整、局部调整或变更数据库手续;是否取得年度计划指标或专项指标;是否录入建设项目用地电子管理台账系统;审核电子报盘系统中报件是否符合本岗位要求。

3、利用岗:利用岗设置在利用股,主要负责:审查申请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用地规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审核电子报盘系统中报件是否符合本岗位要求。

4、地籍岗:地籍岗设置在地籍股,主要负责:审查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资料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权属是否清楚,图、数、表

逻辑关系是否正确并出具审核意见;审核电子报盘系统中报件是否符合本岗位要求。

5、执法岗:执法岗设置在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负责:审查是否存在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行为,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是否

已依法查处到位;审核电子报盘系统中报件是否符合本岗位要求。

6、法规岗:法规岗设置在法规股。主要负责:是否已完成对被征地农民补偿和征地告知义务,听证告知书、听证笔录或放弃听证的有关材料、征收土地调查表或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确认意见是否齐全,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审核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否符合备案要求,相关报件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电子报盘系统中报件是否符合本岗位要求。

7、财务岗:财务岗设置在财务股,主要负责:与县财政对接报批用地费用相关落实情况,依法依规缴纳相关费用;审核电子报盘系统中报件是否符合本岗位要求。

8、局督察室参与会议会审,对会审的流程进行监督,对各岗位是否按时完成审查进行督查。

第五条  业务审批流程及要求

     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按照组卷、会议会审、网上会签、批准上报等程序实施。

     1、组卷:建设项目用地申报材料由耕保股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组卷报批。批次用地报批卷宗材料中应含有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土地分类权属面积汇总表、拟征收土地告知材料等(详细材料清单见附表2);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卷宗材料中应含有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用地申请表、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等(详细材料清单见附表3)。

     2、会议会审及网上会签:耕保股将项目报批材料提交局建设用地会审小组会审,会审小组按照各岗位职责分工,对涉及各股室的报批材料逐一审核。会审小组通过会审后,各岗位在电子报批系统中进行细节性审核并进行网上会签。

    3、批准上报:会议会审和网上会签通过后,县局形成审查意见报告提交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核签发,逐级上报上级机关审核。

第六条:工作要求

(一)提高规范化水平。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申报材料格式按照部、厅、市级统一要求,做好组卷工作,提高报件质量,各部门、股室要全面掌握政策要求,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二)高度重视,强化实质性审查责任。各股室责任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实质性审查,做到权责一致,保证审查意见的真实准确。

 

附件:

    1、建设用地报批“三级联审”县级会审流程图

2、批次用地县级国土资源局审查材料清单

3、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县级国土资源局审查材料清单

4、县级国土资源局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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