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我县兴安镇、湘漓镇、崔家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通过了县人民政府组织的专家组的评审。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齐桂平在会上要求,各相关乡镇要尽快按照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科学规划;国土部门也要加强监督管理,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特色农业,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评审组认为:我县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自治国土资源厅批复的《兴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前期开展了大量的基础研究工作,成果资料基本齐全,编制程序符合规定。同时,规划还以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较好地处理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之间的关系,规划目标基本符合兴安县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据了解,我县3个重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今年8月启动,9月底完成规划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