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4-14-20101112-0000217 文 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10年11月12日 主题分类:工作动态\政务要闻 主 题 词:

兴安县国土局及时制止两起重大土地违法行为


发表时间:2010/11/12 11:47:47 作者: 来源: 浏览: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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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我局组织20多名执法人员,对我县崔家乡境内的2起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依法制止,并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要求违法当事人在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占地建筑,恢复土地原貌,并接受罚款处理。

     据了解,这2起土地违法行为涉及土地面积4300多平方米,涉及面积较大,而且均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就擅自占地建房或修建其他建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在此之前,当地国土所多次进行了制止,但效果不明显,因此开展了这次大型执法行动。这对当地土地违法分子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有效地遏止了当前土地违法行为上升的趋势。目前,这2起土地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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