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15-141-20180126-0002219 文 号: 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年1月26日 主题分类:土地管理\土地出让及供应计划 主 题 词: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协议出让陈玉华、刘成荣等五宗国有安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8/1/26 10:31:26 作者: 来源:局利用股 浏览:252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陈玉华、刘成荣等五宗国有安置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补缴出让金的请示》(兴国土资报〔201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向陈玉华、刘成荣、黄胜红、孙宏祥、熊艳琼等人协议出让五宗国有安置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县委、县政府拟定《关于加强兴安县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以评估地价的40%补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核减原已缴纳的安置出让金,由你局按程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并及时公布协议出让结果。

特此批复。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 1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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