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15-141-20180211-0002221 文 号: 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年2月11日 主题分类:土地管理\土地出让及供应计划 主 题 词: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协议出让唐仁桂、李小玲等六宗国有安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8/2/11 15:09:25 作者: 来源:局利用股 浏览:258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唐仁桂、李小玲等六宗国有安置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补缴出让金的请示》(兴国土资报〔2018〕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向唐仁桂、李小玲、唐仁拥、蒋玲英、蒋炎武、唐咏梅、彭专林等人协议出让六宗国有安置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县委、县政府拟定《关于加强兴安县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以评估地价的40%补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核减原已缴纳的安置出让金,由你局按程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并及时公布协议出让结果。

特此批复。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 2月6日  

编辑: 审核:

打印文章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