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土地储备与出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与供应工作的协调指导,经局研究决定,建立兴安县土地储备与供应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
主 任:卢宇春 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主任:宿富军 局党组成员
王柱彬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 辉 利用股股长
夏毓斌 耕地保护股股长
秦 青 行政审批办主任
唐连忠 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震华 土地征地事务所
李卫东 储备中心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分工
(一)职责
具体承担桂林市土地储备与供应工作联席会议(市政府层面召开季度汇报会和月度推进会)的工作安排;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完成土地储备及供应工作;完成市土地储备与供应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土地储备、土地审批、征地统计、供地及闲置土地处置等5个板块。
1.土地储备板块(设在土地储备中心)
主要负责土地收储绩效材料清单;负责报送土地收储日常数据。
2.土地审批板块(设在行政审批办、具体负责)
主要负责用地审批的绩效材料清单,负责日常数据上报。
3.用地报批板块(设在耕保股)
主要负责土地报批的绩效考核材料清单,负责日常数据上报。
4.供地板块(设在利用股、审批办配合)
主要负责供地率、划拨供地绩效考核材料清单;负责供地率、划拨供地日常数据上报。
招拍挂出让主要由土地交易中心负责,划拨审批主要由审批办负责。
5.闲置土地处置板块(设在利用股、执法大队配合)
主要负责闲置土地处置绩效考核材料清单,负责日常数据上报。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例会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例会由主任召集,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经召集人同意,可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会议听取各板块工作情况汇报,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汇总相关材料。
(二)各股(办、中心)要根据管理职能和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联动,信息互通。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将土地储备与供应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及相关报表材料报利用股汇总,由利用股上报市局,每月11日和24日前分别报送一次。
(三)各板块要对土地储备与供应工作涉及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和趋势性把握,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