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公开选择编制单位承担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的公告(2018年第01号)的安排,经2018年5月14日抽签,确定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由以下单位承担(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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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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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项目工作的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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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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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茄子塘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范围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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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蓝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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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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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茄子塘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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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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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茄子塘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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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单位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2018年5月21日前向我局反映。
请被选定的编制单位将填写好合同相应条款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含骑缝章)一式四份,并于2018年5月24日前送(寄)达我局矿产开发管理股。编制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相关编制工作。
联系人:宾政 电话:0773—6215272
通讯地址:兴安县银杏广场东侧银杏路11号 邮编:541300
兴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