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15-143-20180517-0002367 文 号: 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年5月17日 主题分类:土地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及地价信息 主 题 词: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协议出让陈勇一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8/5/17 11:37:32 作者: 来源:利用股 浏览:213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陈勇一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请示》(兴国土资报〔2018〕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向陈勇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局〔1992〕第1号令)及《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资产管理的决定》(兴政发〔2004〕9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由你局与上述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受让人按评估地价的60%缴纳土地出让金,请你局按程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并及时公布协议出让结果。

特此批复。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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