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的通知》(桂政发﹝2017﹞65号)的有关要求,承担我区各级土地调查任务的专业队伍须在开展调查工作前通过国家或自治区级组织的第三次土地调查培训。为扎实推进我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按照2018年第三次土地调查培训计划,我区拟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专业技术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培训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土地调查办”)统一组织。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请于6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表(纸质扫描件和电子档)报自治区土地调查办邮箱:gxtddcb@126.com,报名回执纸质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前请认真学习《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有关要求。
(二)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合格证书,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三)培训经费由参加培训单位自理。
附件:广西第三次土地调查培训人员名单回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覃育庆 联系电话:0771—538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