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6-136-20180622-0002431 文 号:兴国土资发〔2018〕16号 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年6月22日 主题分类: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 主 题 词: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发表时间:2018/6/22 17:17:17 作者: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218

根据兴安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公众意见建议中涉及国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调整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为加强领导,更好地整改公众评议提出的问题,让群众满意,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卢宇春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广彩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宿富军  党组成员

王柱彬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小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办,主任由蒋小萍兼任,副主任由潘红星兼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应责任股室上报材料。

二、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6月6日我局公众评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整改工作会议,会上对照群众评议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认领涉及我局职责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和时限,按上级要求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布本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监督电话。以实际整改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进一步提升我县群众满意度。

1.序号53关于“兴安县国土局在全县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款2016的项目,2017年农民还有很大部分钱没有拿到,希望兴安县国土局尽快把这个工程款给农民。”的意见建议(编号201703014)

说明:兴安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总投资3.8944亿元,在目前仅完成施工量80%的情况下,区国土厅已于今年4月将3.8944亿元全部拨付到县财政国库。项目施工进度结算请款申请和资料,我局均按要求完善并及时报送县财政局。但因近年我县财政困难,未能及时和足额拨付施工费,造成部分农民还未拿到工程款(以2016年3月请款拨付3000万工程款为例,区厅已于2014年年底拨付1.71亿元作为前期工作费用。财政从10月开始陆续支付直到次年1月才结清。同时,2016年6月和8月区厅再次下拨总额1.25亿元)。截止目前,县财政共拨付1.34亿元施工款。因为施工款均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整县各项目施工单位账户,所以不能将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给农民此项内容划分到国土部门。

2.序号70、165关于“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自治村委,现在为了获取暴利,基本农田拿来种柑橘,但是种了柑橘后,基本农田就报废了不能种田了,希望政府部门不要种柑橘,继续种水稻,而且种完水稻还可以种甜玉米,套养鱼,这样基本农田就可以长期利用了。”(编号201703031)和“希望本县区基本农田里不要大面积种植柑橘,可以套种玉米。”(编号201703126)的意见建议。

说明:非常感谢公众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视,但基本农田种柑橘后,耕作层是否被破坏,是以农业局部门土壤鉴定后为准;农田是否可以种水稻、玉米,属于农业结构调整。建议移交农业部门负责。

3.序号151关于“兴安县政府不重视五里峡水库搬迁工作,望政府能出面规范土地归属,减少纠纷。”

说明:五里峡水库搬迁工作原由对应项目指挥部负责,现由移民局负责;涉及纠纷由县处纠办协调处理。

4.序号166、170关于“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千祥村征地水田4万一亩,希望三十万一亩。”(编号201703127)和“兴安县湘漓镇源河村下泥塘村,按国家规定的政策来办就可以,比如家里的田地被征收修路,现在没有得赔偿,希望按政府下发的政策来补偿,从塘市修到伟业铁合金厂那条路,本来是修工厂的路,现在说成是农村自愿组织修的路,参与伟业铁合金厂,原来给的赔偿很低,兴安县的政府文件规定每亩给37758块,但只给20000元每亩,觉得太低就没有领,现在回复说当时不领就没有了。”(编号201703131)的意见和建议

说明:按照《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安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调整后补偿标准的通知》(兴政发〔201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89号)、《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兴政发〔2016〕45号)、《关于印发兴安县新一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兴政发〔2016〕47号)文件规定,一是我县征地补偿是按照兴安县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二是自2016年起土地征收工作直接由县人民政府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相关单位组织成立征收工作组全权负责土地征收工作,项目涉及征地工作应交由所在辖区政府负责。三是截止目前,我局从未收到有关华江千祥村和湘漓下泥塘村征地的资料,至今才知晓、也不参与此项工作,故而无法提供任何材料。

涉及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

序号126关于“在兴安县中觉得城市发展占用太多农田,用农田来建房子,少了很多耕种的田地,希望政府能够适当开发,不要占用那么多的田地。”(编号201703087)的意见建议。

1.落实单位: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分管县领导:副县长文新祥

落实部门:规划与耕地保护股

部门分管领导:副局长王柱彬,电话:13517538105

部门负责人:夏毓斌,电话:13907833108

2.问题分析:目前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乱象日益突出,不仅出现了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宅基地闲置等问题,土地浪费严重并占用了大量耕地。

3.整改措施: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制度,强化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严格管制农村土地用途,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我局一是自2016年起对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申请一率不予审批。二是及时更新调整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三是加大耕地保护制度宣传力度。利用开展日常工作中和各种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等相关知识。四是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并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切实保护每一块“口粮田”。保护标志牌均明确标注“基本农田五不准”、四至位置、保护范围及面积、保护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破坏基本农田举报电话等内容,切实到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的全面监管。

4.整改建议: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范围广、任务重,应将此项工作责任划分到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同合力共抓落实。同时请县人民政府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村村民住房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并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二是严抓农村建房规划和审批服务工作,有效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请县住建部门和各乡镇认真做好全县村屯的规划工作。规划编制好后要及时向村民公布,通过科学规划、严格管理,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协调发展的农村住房新格局。三是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上门做好村民建房服务工作,并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程序进行审批。不符合全县村屯的规划的建房不予审批。

公众意见建议整改公开工作

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局信息中心负责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整改方案、整改进度等,定期公示整改成效。同时设立监督电话6221368接受各界监督。

三、整改时间及整改资料上报要求

(一)整改时间:2018年6月至12月。

(二)数据上报:

1.从6月起至11月,整改责任股室在每个月30前报送整改工作最新进展情况至局党办;

2.20181118日前报送整改工作总结至局党办,包括采取的措施、整改成效、群众满意度情况等。

四、狠抓整改落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整改责任股室要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近阶段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将群众满意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国土部门的满意度。

(二)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县联合督查组将会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整改责任股室要对应意见建议落实专人负责到底,多措狠抓落实,按时报送整改材料。对今年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整改不了的意见建议,一定要及时向老百姓做出说明和书面汇报到局局党办,及时沟通协调,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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