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测绘资质单位,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
根据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2018年全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重点开展全区统一航摄成果专项保密检查”工作部署及《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测绘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的通知》(桂测办〔2018〕49号)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全县测绘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其中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为2014年以来申领涉密测绘成果的用户单位(特别是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1:2000全区统一航摄成果领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有未按照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管理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测绘成果资料损毁、散失的情况。
2.是否有擅自转让汇交的测绘成果资料的情况。
3.是否有未依法向测绘成果的使用人提供测绘成果资料的情况。
4.对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5.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
6.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
7.是否违反保密规定加工、处理和利用涉密测绘成果,存在失泄密隐患情况。
8.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使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及涉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具体见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附件3)。
三、工作安排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国土资源局将结合实际,联合本县国安、保密部门开展检查。
(一)部署阶段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兴安县测绘地理信息局将按照通知要求,迅速摸清辖区内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通知到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的单位,部署开展检查。
(二)自查阶段
6月底前,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填写《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并将自查情况报告和自查情况表报送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籍和测绘管理股。
(三)抽查阶段
7-9月,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前期梳理情况及自查阶段反映出来的问题,组织开展抽查工作,重点对生产或使用数量较多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单位及以往工作中发现问题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进行抽查,填写《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密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4)。抽查单位比例不得少于自查单位数量20%,5年内抽查过的单位可不重复抽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外。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附件2),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失泄密案件线索的,及时通报保密部门进行处理。
(四)整改阶段
7-9月,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密防护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向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籍和测绘管理股书面报送整改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将对拒不接受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暂缓提供涉密测绘成果,记入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不良信用信息,并依法予以处理。
(五)总结阶段
10月10日前,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向市国土资源局书面报告检查情况(包括自查、抽查和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工作建议)及抽查和整改不到位单位名单、检查信息统计表(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县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细致做好检查工作。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严格进行抽查,突出重点、不漏环节、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立即整改,对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单位要严肃处理,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三)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要把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从业人员保密观念,提高保密意识。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做到隐患要清查、整改要到位、意识要提高、制度要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