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上级党委、纪委对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现将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如下:
蒋兆华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的全面工作,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雷秦同志,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对分管的局办公室、规划利用股、土地交易中心、界首国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李军民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耕地保护股、地产公司、土地整理中心、溶江国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江文欣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执法监察大队、
国土测绘站、严关国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黄新华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管理股、华江国土所、漠川国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宿富军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地籍和测绘管理股、土地征用事务所、兴安镇国土所、湘漓国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唐荣军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对分管的人事教育股、
行政监察室、高尚国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谭忠平同志,党组成员。对分管的崔家国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王柱彬同志,党组成员。对分管的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办及信访办、白石国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