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兴安县国土资源局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13日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在全区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方案》和《桂林市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探索有效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方式和途径,逐步建立商业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和保障制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府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政府公信力为支撑,加以扶持、引导和推进。保险机构根据保险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设计相应保险产品,在按市场规则运作的同时,以服务企业和社会为根本目标,保本微利经营。
2、预防为主,防补结合。建立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理念,充分发挥保险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经济补偿功能。加强保险业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隐患整改、防灾防损的资金投入,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
3、“两保”互补,保足保全。处理好商业保险与工伤社会保险的关系,在互不排斥和替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险范围广、赔付快、应急特征明显等优势,形成对工伤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
二、试点范围
在全县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
三、工作目标和进度
(一)工作目标
依据兴安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方案》的目标要求, 2018年推动本地区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参保比例达到50%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参保比例达到40%以上。
(二)工作进度
2018年9月15日前,制定本部门的安责险推进实施方案,并将推进重点企业名单报县安委办。
2018年9月—11月进行安责险推进。每月报送推进进度至县安委办。
2018年12月,达到要求目标。(本地区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参保比例达到50%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参保比例达到40%以上)。
四、实施模式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在全区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自治区安监局通过合法程序确定由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泰公司)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投保咨询电话:0771-5781671,江泰公司桂林业务负责人:张旻,联系电话:13978326868),由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财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
全县范围内的安责险采取“统一费率标准、统一保险条款、统一事故控制、统一赔偿标准、统一理赔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的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责险实施工作的领导,成立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安责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李广彩 副局长
副组长:周旭升 副局长
成 员:宾 政 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
肖声平 局办公室主任
刘镇华 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唐连忠 执法大队大队长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积极宣传推行安责险的有关政策措施、条款费率、理赔流程和相关要求,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强化全民安全保险意识,增强全社会的认知度,努力营造政府政策引导、企业理解支持、社会广泛认可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明确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安责险已列入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并将纳入本年度季度督查、履职考评、绩效考评指标。要高度重视安责险推动工作,将推进安责险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抓好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
(四)强化监督检查
要切实加强安责险推进工作,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分项落实到人,确保目标有分解、任务有部署、措施有效果、责任有主体。
附:重点企业名单。
重点企业名单
1.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羊角山石灰岩矿
2.兴安县银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钨矿
3.桂林市兴安县兴银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4.桂林砚田矿业有限公司兴安县砚田矿区铜、石英矿
5.兴安县界首镇小水弄采石场
6.兴安县高尚镇拓背山采石场
7.兴安县严关仙桥兴隆石灰厂制灰用灰岩矿
8.兴安县严关上马石采石场
9.兴安县严关灵坛大理石采石场
10.兴安县严关桥头片和鑫采石厂
11.兴安县界首城东页岩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