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2017〕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322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布2018年第04批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项目名称见下表,评估项目基本情况见附件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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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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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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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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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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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茄子塘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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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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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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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6日、2016年2月24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标的评估机构可报名参加本次抽签摇号活动, 有意承担上述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提供《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交下列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18年10月12日17:00前报送到武乡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股(以报名材料寄(送)达本股时间为准),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上述材料方为有效报名。我局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公布有效报名机构名单。
定于2018年10月19日下午15:00在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兴安县银杏广场东侧银杏路11号)6楼小会议室举行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承担评估项目抽签摇号活动。请在有效报名机构名单的评估机构派员参加现场抽签摇号;未派员或未按时参加现场摇号活动的评估机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本轮抽签摇号承担评估项目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电话:宾政 0773—6215272
通讯地址:兴安县银杏广场东侧银杏路11号 邮编:541300
附件:
1. 矿业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2. 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3. 矿业权价出让收益评估合同书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