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县国土资源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公告(2018年第04号)的安排,经2018年10月19日抽签,确定兴安县茄子塘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项目由以下评估机构承担(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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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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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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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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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茄子塘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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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光程矿业开发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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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被选定的矿业权评估机构自行从我局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公告(2018年第04号)中下载《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合同书》一式四份,根据公告填写好合同相应条款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含骑缝章),并于2018年10月26日前送(寄)达我局矿产开发管理股。我局将在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寄送二份《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合同书》给各相关矿业权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相关评估工作。
联系人:宾政 电话:0773—6215272
通讯地址:兴安县银杏广场东侧银杏路11号 邮编:541300
兴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9日
摇号人:蒋小萍
监督人:王素芳、宾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