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入围农村建房测量业务范围:测量兴安县各乡镇农村建房的坐标、分析范围线相关地类、套核基本农田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
二、入围中介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丙级以上的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不动产测量;
(二)通过年度工商年检;
(三)通过年度测绘资质年检;
(四)在本行政区域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三、申请入围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测量机构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拟好目录并装订,未装订、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
1、申请书;
2、测量机构简介;
3、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正本校对);
4、丙级以上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正本校对);
5、本行政区域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证明;
6、其它应提供的材料。
拟申请入围测量机构申请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截止至2018年11月5日下午16:00分。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等方式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三)评选
1、本次公开选取农村建房测量机构入围名单取3家;
2、评选小组组成:由县国土资源局业务会审小组成员。
3、县国土资源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收到申报材料后,择定时间,按下列情况进行公开评选:
(1)报名机构少于3家(含3家),经评选小组审核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直接入围进入公示阶段;
(2)报名机构超过3家,以评选小组人员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取3家测量机构进入入围公示阶段。
四、入围后合作相关事宜
1、入围后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1家测绘机构。
2、委托测绘机构的合作期限为1年。
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布结果,武乡县国土资源局与受委托的农村建房测量机构签订《农村建房测量委托合同》。
4、受委托农村建房测量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城镇农村建房测量规程和土地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出具的测量结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五、选取测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的入围资格,并取消当年和下次的入围申请资格;
(一)项目确定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委托的;
(二)因违规操作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三)不遵守保密规定等其他违规操作行为的。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