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4-14-20181114-0002689 文 号: 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年11月14日 主题分类:工作动态\政务要闻 主 题 词: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协议出让周海滨一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8/11/14 14:28:02 作者: 来源:局审批办 浏览:149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周海滨一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请示》(兴国土资报〔2018〕1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向周海滨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局〔1992〕第1号令)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的相关规定,由你局与上述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受让人按评估结果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请你局按程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并及时公布协议出让结果。

 

兴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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