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9-28-20181113-0002695 文 号: 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年11月13日 主题分类:专项工作\不动产登记 主 题 词:

陈兴明、陈光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表时间:2018/11/13 14:37:47 作者: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79

陈兴明、陈光明因保管不善,座落在兴安县兴安镇城台路的房产证(兴房权证字第2014008290)号及土地证(兴国用(2005)第050389-1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土地证作废。

特此证明。

声明人:陈兴明、陈光明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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