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4-14-20181123-0002718 文 号: 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年11月23日 主题分类:专项工作\不动产登记 主 题 词:

兴安县国土资源不动产登记“一事通办”事项成果表


发表时间:2018/11/23 17:56:26 作者: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58



单位领导: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办理项名称 设定依据 行使层级 申请材料 办事流程 业务经办流程(流程图) 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10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10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10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 30 10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10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10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10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 30 10
不动产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10
不动产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10
不动产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10
不动产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 30 10
不动产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5
不动产登记 抵押权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5
不动产登记 抵押权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5
不动产登记 抵押权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 30 5
不动产登记 预告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10
不动产登记 预告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10
不动产登记 预告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30 10
不动产登记 预告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 30 10
不动产登记 查封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 30 即时办结
不动产登记 注销查封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见附件1《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登簿 30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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