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局不慎遗失座落在兴安县兴安镇志玲路(1单元5楼502号)处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号为:兴房权证兴安县第2016013101号,现该权利人向我局申请补发不动产登记证,凡对上述不动产登记证补发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向我局提出异议,过期,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兴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