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4-14-20190124-0002816 文 号: 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9年1月21日 主题分类:工作动态\政务要闻 主 题 词:

关于清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9/1/21 9:14:45 作者: 来源:局地环站 浏览:115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清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65号)要求,现将清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矿山,采矿权人在银行设立基金账户,向我局提出返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依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中估算动态投资与阶段时间一致,经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将已缴纳的保证金本息退还至矿山企业设立的基金账户。

二、采矿许可证过期且停产的矿山,采矿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是否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书面承诺或做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书面承诺但未在1年内履行完成恢复治理义务或恢复治理未通过我局验收的,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保证金本息将缴入同级财政并统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三、采矿许可证过期且责任主体已灭失的矿山,保证金本息将缴入同级财政并统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四、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政策性关闭的矿山,政府(部门)统一进行治理的,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保证金本息将缴入同级财政并统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五、采矿许可证过期,但正依法办理延续审批流程的矿山,待采矿许可证延续办证后,按第一、二条处理。

六、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为办理返还期,逾期未申请返还的视为无人申请,保证金本息将缴入同级财政并统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附件:县本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缴纳信息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21日

县本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缴纳信息

序号

矿山名称

序号

矿山名称

1

兴安县高尚灯盏窝方解石采石场

26

兴安县严关镇上马石枫木山采石场

2

兴安县川江、斧子口水利枢纽工程采石场

27

兴安县高尚镇仁和页岩砖厂

3

兴安县利安采石场

28

兴安县宏兴页岩砖厂页岩矿

4

兴安镇八仙坪采石场

29

兴安县茄子塘采石场

5

兴安县严关仙桥兴隆石灰厂

30

兴安县恒鑫页岩砖厂页岩矿

6

兴安县严关镇上马石采石场

31

兴安县胡家洞页岩矿

7

兴安县鑫淇建材石料有限公司

32

兴安县鹏鑫采石场

8

兴安县严关镇界付坪采石场

33

兴安县长乐页岩砖厂页岩矿

9

兴安县灵坛大理石采石场

34

兴安县友发采石场

10

兴安县东村凹石灰岩矿场

35

兴安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羊角山石灰岩矿

11

兴安县界首小水弄采石场

36

兴安县矿业公司高岭铜矿

12

兴安县崔家良平页岩砖厂页岩矿

37

桂林砚田矿业有限公司兴安县砚田矿区铜、石英矿

13

兴安县湘漓源头页岩砖厂页岩矿

38

兴安县漠川乡草子岭铁质砂岩矿

14

兴安县鸿发采石场

39

界首百里机砖厂

15

兴安县界首城东页岩矿

40

严关白竹山石灰石矿

16

兴安县漠川乡茅草坪大理石采石场

41

严关仙桥建发采石场

17

兴安县漠川登岭大理石采石场

42

兴安县宝塔采石场

18

兴安县高尚金山顺发采石场

43

华江黑洞江板岩采石场

19

兴安县严关桥头片和鑫采石厂

44

严关同志石灰厂

 20

兴安县五甲页岩砖厂

45

绿城防水材料公司

21

兴安县湘漓联华砖厂页岩矿

46

兴安县漠川婆婆菁铅锌矿

22

兴安县志丰页岩砖厂页岩矿

47

桂林市兴银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3

兴安县塘市页岩砖厂

48

兴安县银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钨矿

24

兴安县溶江七发砖厂

49

兴安县黑石山方解石采石场

25

兴安县湘漓镇金源页岩砖厂页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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