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
违法案件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发生,做到各负其责,充分发挥队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定以下巡查制度:
将全县10个乡镇及三大水库划分两个片区
A片区:兴安镇、严关镇、华江乡、溶江镇、小溶江水库、斧子口水库、川江水库
负责人:刘镇华
责任人:潘红星 王小娟 孙燕安
B片区:湘漓镇、崔家乡、高尚镇、白石乡、漠川乡、界首镇
负责人:唐疆戈
责任人:肖铭元 伍 毅 许月娟
1、高尚镇、崔家乡、严关镇灵坛古龙洞矿区、华江钨矿区、漠川铅锌矿区、漓江源头河段、灵渠景区、兴安县城内城乡结合部、铁路、公路沿线划分为一级巡查区域,其它乡镇为二级区域。
2、对一级区域每星期巡查二次,二级区域每月巡查三次。
3、在巡查时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4、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矿点,做到每月不少于二次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无事故。
5、巡查时必须亮证执法,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
6、巡查时应认真填写当天的巡查记录。
7、以上制度与年终挂钩,对不按制度巡查或发现问题不制止、不处理、隐瞒不报、徇私舞弊、出工不出力的,年终考核不予评优,对在巡查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处理违法行为和责任区内无安全事故的,年终给予表彰。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