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84-99-20120727-0000340 文 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12年7月27日 主题分类:专项工作\执法监察11111 主 题 词: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违法案件巡查制度


发表时间:2012/7/27 15:13:16 作者: 来源: 浏览:1279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

违法案件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发生,做到各负其责,充分发挥队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定以下巡查制度:

将全县10个乡镇及三大水库划分两个片区

A片区:兴安镇、严关镇、华江乡、溶江镇、小溶江水库、斧子口水库、川江水库

负责人:刘镇华

责任人:潘红星 王小娟 孙燕安

B片区:湘漓镇、崔家乡、高尚镇、白石乡、漠川乡、界首镇

负责人:唐疆戈

责任人:肖铭元 许月娟

1、高尚镇、崔家乡、严关镇灵坛古龙洞矿区、华江钨矿区、漠川铅锌矿区、漓江源头河段、灵渠景区、兴安县城内城乡结合部、铁路、公路沿线划分为一级巡查区域,其它乡镇为二级区域。

2、对一级区域每星期巡查二次,二级区域每月巡查三次。

3、在巡查时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4、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矿点,做到每月不少于二次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无事故。

5、巡查时必须亮证执法,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

6、巡查时应认真填写当天的巡查记录。

7、以上制度与年终挂钩,对不按制度巡查或发现问题不制止、不处理、隐瞒不报、徇私舞弊、出工不出力的,年终考核不予评优,对在巡查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处理违法行为和责任区内无安全事故的,年终给予表彰。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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