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9-28-20190211-0003824 文 号: 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9年2月11日 主题分类:专项工作\不动产登记 主 题 词:

赵红卫、王秀华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发表时间:2019/2/11 16:42:39 作者: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49

赵红卫、王秀华因保管不善,将座落在兴安县兴安镇朝阳路的房产证(兴房权证字第0005115)号及土地证(兴国用(2004)第04035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宗房产证、土地证作废。

特此证明。


                                  声明人:赵红卫、王秀华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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