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印发《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为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顺利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效提供政策保障。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增地、增粮、提质、建高标”的建设目标,以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为平台,通过实施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用地开发三大工程,增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耕地质量等别、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优化农村生态条件。
《意见》明确,2018—2019年,在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3个市13个县(市、区)通过实施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用地开发“三大工程”,对29.75万亩土地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建设64个子项目,总投资73155万元,计划建成高标准农田18.37万亩,新增耕地面积1.26万亩,耕地质量提高1-2个等别,达到所在县(市、区)中高等水平。
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意见》提出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尽快成立市、县级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国土、财政、发改、农业、水利、环保、住建、交通、审计、林业、扶贫等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负责研究解决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各有关市应根据《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下达的绩效考评目标要求,及时分解县级绩效目标,明确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和义务、完成时限等内容,层层落实建设工作职责和建设任务。
三是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子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数量和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我区土地整治管理相关办法规定和建设规范开展项目建设,聘请工程复核单位提前开展工程复核,注重项目的过程审计工作,多举措严把工程质量关。
四是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应于每月25日前将辖区内子项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等及时汇总并上报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于每月30日前将辖区内的项目进展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市县应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建设意义、建设成效和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管理模式。引导项目区群众积极参与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选址、规划设计、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管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