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裕前因保管不善,将座落在兴安县湘漓镇江口村委江口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为:兴(湘)集用(1990)字第05031806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证明。
声明人:蒋亮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