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兴安县兴安镇兴安镇城台路17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兴国用(99)第0101869号、兴房权证字第000462号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是李贵德。现有申请人粟秀英、李小林、李小平、李琴、李兴春声称李贵德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全部继承人,粟秀英接受继承,李小林、李小平、李琴、李兴春放弃继承,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局以2019登记008号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7月10日(60 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兴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兴安县兴安镇银杏路11号武乡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邮政编号:541300)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核准登记。
兴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4月15日
(联系人:杨文华,联系电话:6226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