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2-5-20131213-0000516 文 号: 发布机构: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3年12月13日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制度 主 题 词: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 平台信息审核等制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12/13 9:14:34 作者: 来源: 浏览:936

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各级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局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工作机制》《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应急处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9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为促进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及各部门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我局门户网站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所有政务类信息,上述信息正式发布前,必须进行预先审核。

二、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凡在主流媒体(报纸、电视、电台)上刊登、发布的各类重要政务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我局门户网站提供。

四、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是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报送和发布的上网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由网站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政务信息。

五、审核的程序:(一)信息人员拟定拟发布信息内容并填写《上网信息发布审核表》。(二)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重点是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涉密等进行审核。(三)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拟发的信息由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上传,重要信息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签发后方可上传。上传的信息由网站管理人员报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上网发布。(五)局网站管理人员根据有关领导意见,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上网发布信息。

六、发布关系重大事件的信息和负面信息,必须上报局办公室审核并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

七、各股室在以局名义拟发正式公文时,要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同时作出规定,实行同步审批,以减少上网发布信息审核程序。

八、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信息发布前认真填写《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所有上传信息及其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审核表、登记表要存档保存,以备查阅。各股室上传信息的审核资料由各股室存档备查。

九、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十、严禁在网站上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程序,发布除文字以外的其他内容需经防病毒检测后方可发布。

十一、信息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传。对因审核不严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失实、泄密、引发负面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建立上网信息复查制度,由股室负责人对上网信息进行复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正,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责任单位和个人负责消除。

十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运行

管理工作机制

第一条 为保证我局政务信息形成、审核、发布、应急处置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以及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发布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审核不公开”和“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集、加工、整理信息。信息采集、加工、整理工作由各股室、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员负责,专人管理。

第四条 信息采集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内容全面、信息真实、表述规范、结构严谨,并有时效性和内部控制。

第五条 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对已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修改,保证信息内容和数据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 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应对已采集的信息提出公开或不公开意见。

第七条 指定具备保密知识、有相关行政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对各股室负责人已审核的已采集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第八条 保密审查工作应在公开审核工作之前进行。

第九条 局分管领导担任信息公开与储存审核人,明确已采集信息公开属性。

第十条 信息公开的属性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

第十一条 属于“三密”信息或涉密特别敏感信息为不予公开信息,应注明不予公开的原因。

第十二条 公开审核后的已采集信息经分管领导审阅、修改、确认信息属性、签发即形成政务信息。

第十三条 签发日期为信息的生成日期。

第十四条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指定专人在信息形成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正确、完整、及时。信息录入完成后,录入人对信息的内容再次确认,没有错误方可发布。属于重大或紧急事件处置的政务信息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的,按其他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主动公开的信息第一发布渠道为指定的网站,第二渠道为合法的媒体,第三渠道为合法报栏等。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应急处置制度

一、为保障我局网站安全,预防和遏制网站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站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目标,构建网站科学安全、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

三、网站管理应急处理应坚持“积极预防,严格控制,防控并重”的原则。在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和监控的基础上,充分做好紧急情况下网站运作管理的应急准备,健全防控措施,完善处理机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应急情况下作出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保障到位。

四、当出现以下所列情况之一时,确认已达到应急情况标准,就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
1
.网络服务器控制权限被接管。
2
.网站内容被恶意篡改。
3
.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紧急情况。

五、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应急组织指挥组:

组长由局长担任,负责应急行动工作的总体组织指挥工作。指挥组成员由局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研究布置应急行动有关具体事宜。

2.应急行动期间的总体组织指挥。

3.向上级汇报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4.负责与有关部门进行重大事项的工作协调。

5.负责应急行动其它的有关组织领导工作。

(二)设立应急处置行动组,行动组由信息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行动组根据指挥组的指挥开展相应的应急行动。其主要职责为:

1.执行指挥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2.负责应急行动物资器材的准备。

3.负责处理现场一切故障现象。

4.随时向指挥组汇报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

5.负责联系相关厂商和技术人员,获取技术支持。

6.应急联系电话:局信息中心:0773-6213898

六、应急行动的基本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处置措施,网站、网页由值班人员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1.每天早、中、晚三次不少于一小时。

2.发现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负责人员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技术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4.网站维护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

(二)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当有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首先应将详细情况作记录,同时向负责网站维护的单位反映攻击情况。

2.技术人员立即进行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三)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2.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3.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进行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5
.经技术人员确认确实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相关记录,同时立即向信息技术人员报告,并迅速研究解决问题。

(四)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技术人员、网络管理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3.网站维护员立即进行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五)关键人员不在岗的紧急处置措施

1.对于关键岗位平时应做好人员储备,确保一项工作有两人能操作。

2.一旦发生关键人员不在岗的情况,首先应向值班领导汇报情况。

3.经值班领导批准后,由备用人员上岗操作。

七、应急行动的基本制度

1.应急程序启动后,指挥组应安排相关人员进行24小时在事故现场值班。

2.应急程序实施期间,所有成员在遇有重大情况和自身不能处理的事项应立即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3.为保证应急行动的能力,应定期组织应急行动演练,日常情况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行动的综合演练,遇有可预见的应急情况,应在事前组织演练,以提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检验物资器材的完好情况。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

一、各网站信息的组织、发布、转载应当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二、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政务和政府信息资源的组织、报送和发布工作。

(一)信息组织发布工作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二)信息组织发布工作应当接受局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三)信息组织发布的范围:各级政府机关在其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拥有的信息,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社会公众正常工作、生活有需求的都应组织上网。

(四)上网信息的主要内容:

1.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2.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重大工程、重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文件,政策、法规解读信息;

4.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县的有关政策措施情况,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招标、资金使用等。

5.重大决策,重大突发性事件预报、发生及处理情况;

6.本地自然地理、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社会事业、社会生活等信息;

7.有利于居民生活、学习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信息;

8.本部门、本地区特色信息;

9.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关心的热点,土地、矿产等领域的办事公开;

10.组织发布政务各类专题信息。

三、各网站不得发布传播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损害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传播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四)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恐怖、暴力或教唆犯罪的;

(五)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上网信息应符合有关语言文字规范。

(一)各单位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用字用词正确,语言通顺简洁;各类文体的信息要符合相应文体格式规范。

(二)文字、标点符号、数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规定。

(三)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五、局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

(一)局办公室信息中心组织各部门共同开发信息资源;

(二)通过相应方式采用子网站及社会机构网站信息和服务资源;

(三)通过投稿机制,直接接受各种信息来源的信息;

(四)对特定栏目,制定制度,明确分工责任,由有关部门、单位维护;

(五)对子网站特色栏目直接链接。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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