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兴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兴安县华江瑶族乡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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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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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规
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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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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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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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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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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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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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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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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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江瑶族乡千祥村民委员会东村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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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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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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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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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容积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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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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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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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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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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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要求:规划建设用地建筑控制红线距离用地旁东村河边30米。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兴安县住建局出具的规划定点通知单及国家有关规章规范实施。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31日,持有关资料到兴安县土地交易中心或桂林市嘉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拍卖出让文件(交纳工本费1000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16时(以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人在2015年7月3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地点设在桂林市漓江大瀑布饭店会议室举办。拍卖时间为:2015年8月3日15时。
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以本次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兴安县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773-6220488
桂林市中山中路17号315室 咨询电话:0773-2883532
兴安县土地交易中心
桂林市嘉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