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索 引 号:450325-0-7-24-20100106-0000008 文 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15年11月26日 主题分类:人事教育\人事任免 主 题 词: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发表时间:2015/11/26 10:04:46 作者: 来源: 浏览: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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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 一、干部管理范围

1、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及以下工作人员。

2、直属事业单位正副职及其以下工作人员。

3、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正副职及其以下工作人员。

二、任职条件和任免程序

(一)任职条件?干部的任职条件应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任免基本程序?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贯彻干部“四化”方针,走群众路线,注重工作实绩,引入竞争机制。在任用方式上可采取委任、聘任、公开招考、竞争上岗等。干部任免基本程序:

1、充分走群众路线,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经局党组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2、局办公室根据局党组的安排组织考察;

3、进行公示;

4、局党组研究决定;

5、决定任免的股室负责人,由局党组指定专人进行谈话。直属事业单位可对照以上规定执行。

(三)实行试用制度?局机关干部属于提拔为股室负责人的,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应进行严格的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任用手续,在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三、干部免降职务后待遇?干部免降职务后,其待遇按新任职务标准执行,其中:由组织选送离职参加学习、培训的,在学习期间待遇不变。学习结束后,按新任职重新确定其工资待遇、生活待遇。

交流轮岗

一、交流轮岗的主要对象?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轮岗锻炼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时间较常按规定需要交流的;按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它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担任股室负责人的同志。对担任科级负责人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满五年,原则上都要实行交流轮岗。

二、要求

(一)交流轮岗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员交接手续,必要时进行离岗审计。

(二)干部应当服从交流和轮岗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交流和轮岗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按规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应免去现任职务,降职安排。

机构编制

一、机构编制实行统一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必须贯彻“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政事。机构编制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日常事务由局办公室统一承办。严格控制设立非常设机构,新增临时性任务可采取联席会议等方式处理;长期性任务可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事业单位办理;确需建立的不增加编制,不设专职人员的协调机构,应在任务完成后随即撤销。

二、机构编制、职能调整审批?局机构编制事项,由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室会议审议、审定。对下列机构编制的重要事项,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局行文上报。

(一)局机关股(室)设立、更名、撤销和事业单位的设立、撤销,各股(室)编制和领导职能的调整;

(二)局机关股(室)职能配置的调整;

(三)局机关临时机构的设立、撤销;

(四)有关机构编制的其他重大问题。

人事管理?录用与调配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与调配

1、录用:局机关录用公务员,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市、县有关规定,在局机关编制限额内,根据空缺职务及所需条件提出意见,经局党组同意后报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录用。

2、调动: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由局党组研究决定。

3、借调与聘用

1)局机关股(室)因阶段工作任务较重,需要借用工作人员,其人选由借用股(室)指出,经局人事教育股审核,分管局领导同意,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在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借用股(室)应及时通知借用人员回原单位,同时向人事教育股备案。借用期间局机关只负责借用人员的公用经费,工资和福利等个人性的支出由原单位承担。

2)局机关股(室)因工作需要聘用工作人员,其人员由聘用股(室)写出申请,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由聘用股(室)、人事教育股与被聘用人及其所在单位共同商定聘用协议,明确聘用其期限、报酬、保险、福利待遇等。聘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聘用期间,其人事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等仍在原单位不变。

(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录用或调配

1、原则: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或调配,要围绕国土资源事业发展需要,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职工的特长,在上报人事、劳动、编制部门确定的编制定员和职工增加计划内进行。严格控制职工队伍规模,保证职工队伍的合理结构,要严把“进口”,疏通“出口”。

2、审批: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和调配必须经局人事教育股进行审核,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按规定审批。职工调出本系统,必须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与对方单位联系商调,对方单位主动来函商调的,也应先报局党组审批后方可与对方联系。凡调出,调入本系统的干部,须经人事教育股接转行政关系。

二、工资福利

(一)局机关的工资与福利?局机关人员的工资(离退休人员流退休费)确定和调整按县有关政策由局人事教育股负责办理。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和局党组会议的决定执行。

(二)事业单位的工资与福利?事业单位的工资与福利应按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同时要积极推行分配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适应本单位特点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1、原则:工资统一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实施。允许多种分配形式并存。要正确处理发展与消费,单位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工资总额的增长率要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率,人均工资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

2、审批与管理?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 离退休费)由各单位按政策规定确定,并填写工资变动审批表、花名册连同上报函,报局人事教育股审核,报县人事局审批。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由各单位按政策规定,并附见习期工作鉴定报人事教育股审核,报县人事劳动局审批。职工福利待遇参照局机关执行。要逐步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和审计制度,加强对局直属事业单位经济责任目标的考核,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应接受局财务室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超前分配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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