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工作的基本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市、县有关要求,2015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断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15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把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制订了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制度》、《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武乡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等15个工作制度。
(三)规范梳理、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兴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兴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指导方案》的要求,我局认真研究部署,指定机构和人员,在全面清理信息的基础上,参照全县统一的指南和目录样本,迅速组织完成信息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录入工作,采用统一规范的模式如期上报县政府,并在县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公开、公布。
(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本单位原有的政务公开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外,还利用武乡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一楼大屏幕、公告等多种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对重要的政府信息,对关乎民生的重大事项和工程,及时公开。
二、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红线”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1、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情况及时公开。
2、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招投标、重大办公用品采购等信息公开、公布。
3、对土地办证、采矿权办证等项目收费等信息进行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全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06条。
1.机构职能
公开了全局简介、政府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介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服务承诺、咨询投诉受理等信息。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答等信息。
3.行政职权
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其他职权等信息。
4.行政事业收费项目
公开了收费项目信息。
5.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征地公告、安置补偿、土地使用及交易情况信息。
6.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公开了地质灾害应急信息。
7.工作动态
公开了会议、日常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武乡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设10个子栏目,分别是: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法规政策、信息公开、土地管理、矿产管理、专项工作、规划计划、人事教育、下载中心。群众通过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2.其他渠道。设在局机关一楼大厅内的电子大屏幕,定期进行信息发布。同时,借助县广播电视局、兴安报社的宣传力量,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广泛宣传。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无投诉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5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件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全局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但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还需进一步强化开放性创新思维,拓宽信息公开领域,再多关注一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及信息。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5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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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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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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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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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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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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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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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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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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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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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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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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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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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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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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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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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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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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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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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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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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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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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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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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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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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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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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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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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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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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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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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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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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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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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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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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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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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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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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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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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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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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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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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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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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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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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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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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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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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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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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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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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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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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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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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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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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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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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6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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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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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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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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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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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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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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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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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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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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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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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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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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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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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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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李广彩 审核人:万晖 填报人:王素芳
联系电话:0773-6221368 填报日期: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