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兴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武乡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兴安县湘江路北侧(原莱茵公司用地)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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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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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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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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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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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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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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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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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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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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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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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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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湘江路北侧(原莱茵公司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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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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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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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30%;三类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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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为1.0;三类区大于1.0小于等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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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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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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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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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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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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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湘江路北侧(原莱茵公司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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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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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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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30%;三类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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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为1.0;三类区大于1.0 小于等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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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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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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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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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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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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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湘江路北侧(原莱茵公司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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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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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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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30%;三类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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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为1.0;三类区大于1.0小于等于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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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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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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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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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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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要求:具体建设规划以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兴建函[2014]40号、41号、42号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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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的范围: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境内外公司、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2016年2月2日前到广西福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交纳工本费1000元)。
四、拍卖会定于2016年2月3日11时在桂林市穿山东路(体育馆南侧)维也纳酒店桂林会展中心店会议室举行。
五、申请人请于2016年2月2日17时前到广西福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6年2月2日16时前汇入广西福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内(以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核,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于2016年2月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六、公告之日起竞买人可自行踏勘,也可电话联系广西福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或兴安县土地交易中心现场踏勘和答疑。
联系地址:桂林市穿山东路4号综合楼1-2-4室
联系电话:福瑞拍卖公司 0773-5801909、13617833259 兴安县土地交易中心 0773-6220488
兴安县土地交易中心
广西福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