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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
2013/8/1 14:49:26
内容:
您好,我家跟别人在15年前左右换了宅基地,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没有人证物证,但在村里,众所周知那份地是我们的。 现在那人反悔不想换了,可以吗?我有生产队里的百分之60以上的村民签字证明可以保护我的宅基地吗? 还有,我想查询一下97年,灵川县灵田乡灵田街上当时开发新市场后,我与别人换的地,被别人卖了, 现在那人不确定他卖的就是我们的地,我现在可以去国土局看看当年那地是否是我的归属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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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
答复时间:
2013/9/6 17:38:29
答复内容:
1、农村宅基地权属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不允许买卖;置换也须经村集体同意,并向国土部门申请土地登记。如对宅基地使用权产生争议,请向当地政府司法所申请处理。 2、1997年换的地如你进行了登记的,登记材料存在当地的土地所,如没有登记则无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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