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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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 2012/7/25 11:14:19
内容: 我潭下第2队秦小明把为于码头村委旁水田以5万元1亩买给码头陈耀忠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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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
答复时间: 2014/1/9 16:50:42
答复内容: 你好,你所咨询的内容回复如下:2012年6月潭下国土所在巡查中发现该违法行为后进行了制止,并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行为通知书》,2012年7月23日立案查处,2013年7月23日我局已将《处罚决定书》灵国土资监字[2013]078号文送达当事人。感谢你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