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秦梅兰同志:
你在本局门户网站咨询有关“农村旧房拆迁建新房补助”问题,我局回复意见如下:
一、目前我县正在实施的旧房拆建补助政策包括有:县民政部门牵头实施的倒房重建、县住建局牵头实施的危房改造,县国土部门牵头实施属于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期间审批,目前正在分期分批兑现的农村村民建房奖扶政策。
因此,你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申报补助政策的名称。或是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乡镇人民政府,该如何申报具体相关事宜。
二、关于我局牵头实施的农村村民建房奖扶政策依据、申报发放程序、主要内容和执行时间的有关问题
政策依据来源:根据2012年4月12日由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灵川县农村村民建房奖扶办法的通知》(灵政办【2012】176号)文)。
申报发放程序:按2012年8月23日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农村村民建房奖扶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2012】393号文及其附件)。
主要目的:为有效遏制农村违法用地建房、保护耕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主要内容:鼓励农村村民建房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确定范围合法有序建房。尽量使用拆旧建新和旧基地、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地来建设,不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建房,符合规定的每栋给予5000-10000元不等的奖励。
执行时间:根据176号文第六条规定,从2012年4月1日起实施,试行两年。因此该文如没有后续的文件加以延续,该文件只有在特定的时间段(即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期间)批准用地才能符合申报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