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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
2013/3/27 14:54:16
内容:
我家12口人,居住在100平方的瓦房里,由于多年在外打工,现在想回家创业,首先就要把居住问题解决。我现在想问大圩镇现在都不批宅基地了吗,还有就是随便建房都可以,我们村里新建房都得不到审批是否合法。等待你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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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
答复时间:
2013/9/6 16:54:29
答复内容:
李正旺同志: 你在本局门户网站咨询有关农村村民建房的问题,本局回复如下: 1、大圩镇目前没有停止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但使用农用地的每年统一一个批次上报市政府审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的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如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将依据该法第七十六、七十七条具体情况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责令限期拆除。 3、本县村民建住宅的具体要求可参阅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灵政办【2013】173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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