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国土资字〔2015〕21号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第三轮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文件精神,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制定了《第三轮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4月8日
第三轮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
灵川县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即将到期,为灵川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矿产资源保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 65号)要求,确保灵川县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灵川县矿产资源特点、区位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为灵川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二、总体思路
以“开发保护并重、保护为主,开源节流并重、节约优先”原则为指导方针,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为目的,充分认识新一轮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立足灵川县矿产资源特色、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按照超前谋划、总量调控、优化配置、科技优先、规模、集约高效、保护环境、持续利用的总体思路,全面、扎实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展望至2025年。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围绕中心与服务大局战略
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激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活力,让规划切实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二)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
全面落实环境倒逼机制要求,坚持“谁开发、谁保护”原则,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
(三)坚持继承借鉴与创新发展相结合
认真总结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成功经验,剖析存在问题,做好规划基础研究和重大专题研究,充分借鉴其他县的有益做法,总结出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手段。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特色
突出地区资源优势与特色,抓住灵川县重晶石、方解石等重要矿产资源的高效利用与环境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推动地区矿产资源利用特色化发展。
(五)坚持科学管理,创新管理方式
充分研究现行矿管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性,强化规划的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有效指导矿业权科学设置,实行差别化管理,贯彻负面清单制度,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化、规范化和基地化开发利用,创新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六)坚持科学规划,确保相互衔接
认真做好矿产资源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开发与保护、规划调控与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稳定性,加强宏观调控能力。
(七)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众参与
采取“政府主导、专家指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论证”的工作方针,协调部门间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衔接和协调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加强论证,凝聚共识,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与透明度。
四、编制方法
(一)实地调研与理论研究相结合
加强实地调研,认真听取部门及矿山企业意见,外出考察学习区内外经验;注重研究规划编制理论、方法及其相关法规,提高规划的理论水平和专题研究深度。
(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及时补充、更新灵川县主要矿产资源基础数据,采用数学模型法等定量分析方法和对比研究等定性分析方法,全面系统研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三)国家标准与地方特色相结合
严格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台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统一编制底图、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来源。借鉴区县外规划编制经验,结合灵川县的实际需求,提出符合县情、矿情的规划编制方法和对策,凸显地方特色。
(四)规划指标确定与矿政管理政策相结合
矿产资源规划指标确定要做到技术与政策的“两条腿”平衡。
既要以专题研究成果为基础,也要从灵川县情、矿情出发,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保政策的严肃性,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前瞻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规划编制基础工作
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落实承担单位和参加人员,开展前期调查,做好数据资料收集和规划编制方案、重大专题设置论证等基础工作。
(二)开展重大专题探索研究
全面评估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开展砂、石、页岩的矿业权设置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关系等重大专题研究。
(三)编制矿产资源规划文本
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明确规划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规划控制指标、规划区划分原则及管理措施,综合集成专题研究成果,完成规划编制的相关图件与文本。
(四)实施规划编制数据库建设
按照广西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按时完成灵川县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的建设、质量检查和汇交工作,保障数据库建设与规划编制的同期开展、同步完成,并纳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一张图”管理。
(五)做好规划审查报批工作
做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各部门有关规划主要指标的综合平衡和协调,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凝聚共识,完善规划成果,与桂林市规划做好衔接,严格审查,并按有关程序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核批复。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规划编制的组织管理,成立灵川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规划编制办公室。
(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由县分管领导、县国土资源局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规划编制工作,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秦德生
灵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冬菽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冬林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成 员:李有保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秦 捷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财务股股长
粟承忠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利用股股长
石继发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地质管理股股长
(二)规划编制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各项工作。主要负责落实各编制单位及项目经费,组织工作方案、专题设置的讨论,办公室设在矿产地质管理股。
办公室组成如下:
主 任:李冬林
成 员:石继发
李桥生 黄球富
七、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2015年1月-2月)
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并报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备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任务分工和经费预算,做好调研准备。
(二)专题研究阶段(2015年3月-6月)
完成资料收集、实地调研、分析研究,5月中旬形成初步框架成果;5月底前召开专题研究成果咨询会,征求各部门和有关专家意见,6月中旬提交专题研究报告(送审稿),召开专家审查论证会,6月底前提交最终的专题研究报告。
(三)大纲编制阶段(2015年6月-9月)
在专题研究初稿的基础上形成大纲初稿,并指导专题研究;8月底前,结合专题研究成果,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9月底前,形成大纲送审稿,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
(四)规划编制阶段(2015年10月-2016年2月)
2015年12月底前,在专题研究和规划大纲成果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和统筹协调,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初稿; 2016年2月底,完成规划文本送审稿,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五)规划审批阶段(2016年3月-5月)
3月份征求地方、部门、企业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修改完善后对接自治区规划,修改后形成送审稿,经灵川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查;4月份得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成果,同时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5月底前完成报批材料报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
八、经费保障
由县财政统一安排。
九、规划成果
规划编制工作应提交以下规划成果:
(一)规划编制大纲
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大纲。
(二)规划文本
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编制说明。
(三)规划图件
包括基础图、规划图、辅助图、专题图等(按《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大纲》规定执行)。
(四)重大专题研究成果
根据灵川县矿产资源特色,本轮灵川县级矿产资源规划设置2个重大研究专题。
(五)其他成果
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