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008-1-1、008-1-2
|
地块位置
|
灵川县十字街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04351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47.99153
|
受让单位
|
桂林市袭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备注:
|
根据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灵政办(2015)83号批复办理。
|
二、公示期:2015年05月15日 至 2015年05月23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灵川县灵南路13号
邮政编码:541299
联系电话:6861768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