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土资办[2015]140号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5 年耕地占补和后备资源开发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
2015 年耕地占补和后备资源开发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我区耕地后备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开发利用好我区耕地后备资源,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粮食安全,保障我区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2015 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桂国土资发[2015]14 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确保以提质改造落实占补平衡特殊政策的承诺按时兑现。全年完成新增耕地占补指标10000 公顷以上,提质改造完成3000公顷以上,切实保障我区年度建设用地占补平衡需要。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大力度开发确认二调新增未确认耕地,完成全年补充耕地义务量.根据国土资源部下达我区的2015年补充耕地义务量,结合我区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分解下达我区补充耕地义务量。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年度土地开垦项目建设安排,积极推进土地开垦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义务量任务, 保障我区项目建设用地占补平衡需要。力口大二调新增未确认耕地立项开发确认力度,特别是拟戈IJ 入基本农田的二调新增未确认耕地,要在今年8 月底前完成项目新增耕地的确认工作。
牵头部门:耕地保护处
配合单位和部门: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厅土地整理中心
责任人: 左旭阳,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二)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3 号)要求,组织各市开展辖区内后备耕地资源空间数据分析统计,查清辖区内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潜力;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中对国土资源部下达的我区新增耕地进行核实后上图入库,落实到图斑和地块。
牵头部分:地籍管理处
配合单位和部门:市、县国土资源局,厅国土资源规划院、
土地整理中心、信息中心
责任人:陆景宇, 各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三)督促加快实施提质改造工程。
根据《“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承诺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方案》(桂国土资发(2014)83 号),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 13 号)有关要求, 多方筹措资金,大力推进提质改造工程,加快实施分类提质改造项目,特别是要确保2013、2014年各地承诺实行提质改造落实占补平衡特殊政策的,必须在2015 年年底前兑现承诺,并凭设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确认文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和核销。
牵头部门:耕地保护处
配合单位和部门: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土地整理中心
责任人: 左旭阳,各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
完成时间2015 年12 月3 1日。
(四)结合开垦等项目的实施,推进农土剥离利用工作。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大力开展表土剥离技术研究和试点,鼓励各地结合土地开垦项目、提质改造项目和整县推进重大工程的实施,推进实施表土剥高工程,利用优质表土提高耕地质量。
牵头部门: 耕地保护处
配合单位和部门: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土地整理中心
责任人:左旭阳,各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
完成时间20 15年12 月3 1日。
(五)研究上报耕地开垦费调整政策。
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在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调整我区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政策,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 )18号)精神, 引导和促进我区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切实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完善保护约束激励机制, 年内完成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政策的调整、论证工作,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牵头部门: 耕地保护处、财务处
配合部门: 厅土地整理中心
责任人: 左旭阳、毛杰
完成时间2015 年12 月31 日。
(六)推进耕地质量年度是新与监测工作.
落实《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4 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14)107 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与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74 号)要求,编制《耕地质量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编制要点》和《耕地质量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审查要点》, 明确相关技术要求和县级成果审查、验收、省级成果编制验收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全区耕地质量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编制、审查、验收,确保6月30日前将成果上报国土资源部。
牵头部门: 土地整理中心
配合单位: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人: 文斌
完成时间2015 年6 月30 日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实行处室(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的落实负总责。牵头处室(排在第一位的
为牵头处室)要积极主动与相关处室(单位)沟通联系,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各相关市、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将有关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人,保证年内全面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的牵头处室(单位)于2015 年7 月5 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于2015 年12 月5 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厅办公室汇总。
(二)落实项目资金。厅财务处要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的沟通,争取巳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资金尽快拨付到位。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给予支持,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垦项目和提质改造项目所需经费,并将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加大政策支持. 各有关处室要加强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政策调整、耕作层剥高利用政策和技术要求、提质改造项目建设管理要求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工作,争取尽快实施,为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政策支持。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各责任单位落实目标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的要求完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5 年4月29日